关于2018年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内黄县万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水稳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公示期为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
电话:0372-7727338
传真:0372-7727337、
通讯地址:内黄县振兴路西段路北(456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20万立方米水稳稳定碎石项目 |
内黄县马上乡善宜店村北 |
内黄县万达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拟在内黄县马上乡善宜店村北 |
- 职工生活废水经1座10立方米化粪池收集处理后不外排;设备和运输车辆冲洗经1座11m³沉淀+11立方米循环池处理后用作混凝土搅拌添加水
二、料场全封闭,卸料安装喷雾装置1套;加料安装喷雾装置1套;仓顶袋式除尘器1套;搅拌,袋式除尘器1套+1根15米高排气筒;皮带廊全封闭,车辆冲洗装置一套。
三、生产固废经收集箱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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